社團法人新北市濰精慈善會 清寒助學金申請辦法 |
ㄧ.目的 |
有鑑於國內低收入貧困家庭、急難家庭及貧窮邊緣無法獲得政府補助家庭等之學生,因無法順利註冊而造成就學困難,甚而放棄學業、產生中輟生等社會問題。本會將予以該些學生適當之補助,使其能繼續就學及完成學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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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.申請資格 |
1.凡就讀國內公、私立高中、職及公立國中之在學學生。 2.屬低收入家庭學生,或急需補助之急難、清寒家庭之學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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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.補助範圍 |
助學內容為學生之學雜費、書籍費等,以及經本會訪視後確定之 其他補助項目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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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.申請辦法 |
(一)學校統一申請 |
1. 填具本會清寒助學金申請書。 2. 請檢具全戶戶口名簿影本,學校成績單、尚未繳費之註冊單 (繳費單)正本、個資同意書及相關之低收入、清寒等證明文件。 3. 由學校彙整後統一造册並函寄本會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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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個別申請 |
1. 檢具申請書及上述相關證明文件。 2. 請就讀學校之導師、輔導室初審並加註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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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.依實際需要,每學期得申請乙次,不得重複申請其他助學相關補助。 |
六.申請之學生、家長及其就讀之學校,需配合本會訪視人員之訪視。 |
七.如有未盡事宜,本會得適時修訂之。 |
中華民國107年1月16日修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