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團法人新北市濰精慈善會 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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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目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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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今就讀國、高中之清寒學生,有部份學生得以申請政府的就學補助或社會團體提供之助學補助,但卻有部份學生或被遺漏或另有原因而無法獲得補助;本會有鑑於此,為鼓勵努力向學之清寒學生,特別募集專款設立獎助學金專案,作為學生就學、獎勵或為生活紓困之用,期使學生能順利就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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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獎助對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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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讀新北市公立國、高中之在學學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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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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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低收入家庭、清寒家庭、失親、單親或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因遭逢變故急需補助之學生。 2.學期成績總平均七十分以上,品性佳且無小過以上者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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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名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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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學校10個名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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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補助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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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名國中學生獎助新台幣參仟元整、每名高中學生補助新台幣伍仟元整(同一戶以一名為限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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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申請時間及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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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本會助學專案小組於學校學期開始前先行選擇學校及分配名額。 2.發函給學校請其依分配名額於學期開始後一個月內,檢附證明文件提出申請。 3.為使資源能充分使用,請導師嚴格推薦合適人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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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應檢附證明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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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本會獎助學金申請書。 2.學期成績單。 3.全戶戶口名簿。 4.清寒證明文件。 5.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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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發放時間及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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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助學專案小組於學校申請後得安排訪視或書面審核,結果呈理事會核備。 2.發函給學校得獎之學生名單並由學校個別通知之。 3.學校頒獎日期及時間應與本會協商,俾由本會派相關人員協同頒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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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經費來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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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由本會助學專案基金帳戶提撥。 2.招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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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附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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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本辦法經本會第十屆第二次理事會通過後實施,修改時亦同。 2.該獎助學金日後依本會經費來源酌期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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